最近廣告,用代言人用的很凶,不知道是不是客戶發覺普通規格的廣告已不易引起注目,紛紛決定下重手一博?其中下手最重的就是波蜜了!
金城武真是帥的掉渣,一出場絕對所有人都全神貫注;廁所也不上了,老公也不罵了,Angry Bird也任牠亂飛,因為想看他接著要做什麼讓大夥心動的事…。後來發生的事,大家都知道了,所有人都盛讚金城武的帥,至於他手上拎著的果菜汁,相對被討論的少多了,就不知這一波果菜汁的銷售目標是否達成?我覺得可能不太容易喔。
想想在那個還沒有Facebook、YouTube的原始年代,他也曾代言易利信廣告,讓當時公司女同事全都瘋狂的在Partition貼他的海報(有很長一段時間公司男生跟空氣一樣全無人聞問),更重要的是,易利信手機賣的也瘋狂的好。
同樣是金城武,可代言品牌的收穫似乎不大一樣,也許如何讓好貴的代言人創造效售亮點你也有了答案,就是至少選擇和產品較容易產生聯想的代言人,如標題所述,實在無法想像阿金他跟波蜜會很要好,感覺應該很不熟才對!要不然也讓他深刻的和產品蹦出值得玩味的火花來,光拿著產品走路,不過是造福女性同胞的福利片。前面的易利信在這點上就很出色,再給你看看更厲害的安東尼霍普金斯代言的銀行廣告,人家廣告公司不只達到了這兩項要素,還...拿了一個坎城銀獅獎,看看先。
若聽不懂,優酷有翻譯http://v.youku.com/v_show/id_XNDg2NzUxMjQ=.html
想知道這英倫第三大銀行Barclays Bank的底細,可自己去google一下,也許你也會順便查到這片子的導演原來是...Tony Scott,難怪了。再說,有人覺得老安東尼不夠格當“Mr. Big"嗎?
當然我以為最高段的就是,滿足大眾亟欲窺探名人私生活面貌的代言廣告,而代言人就是扮演他自己(但不只像機器人走走路罷了),還充滿了人情的溫度,他會吃會拉會跑會跳會哭會笑...然後將代言產品非常自然滴融在其中,這簡直會讓所有人毫無招架之力,以為自己不是在看廣告,簡直像在看“動新聞“般感動!這樣的產品還會賣不好嗎?
代言人廣告不是萬靈丹,不只在行銷上不是,在創意上更不是!一個廣告該說什麼?怎麼說?全都要更花腦筋的推敲出來,因為代言人一出場就搶盡目光,若沒有很有梗的鋪陳出產品優勢,最後總免不了大夥記得名人卻忘了你產品的尷尬下場。
最近蔡依林吃完薯片又喝台啤,她真的是喝台啤的咖嗎?那至少創意人也得努力想出像是蔡依林會真會喝台啤的有趣腳本啊!怎麼這批新創意人都不會搞代言人廣告,很菜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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